投稿须知

《林业经济问题》投稿须知

请作者在投稿前仔细阅读本《投稿须知》和《征稿简则》,包括“稿件表达格式规范”。一旦投稿,即被自动认为作者已全部阅读,并理解和接受本《投稿须知》以及《征稿简则》的内容和要求。

1  投稿过程

1.1  在线投稿

不接受信函(纸质版)或电子邮件投稿,请登录本刊网站进行在线投稿。进入作者投稿系统按要求操作即可。

本刊实行双盲审稿制,在投稿上传文稿原文时,需同时再点击上传“盲审稿,即删去中英文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包括脚注中的作者简介、通讯作者、基金项目)的稿件,因为审稿专家只能看到盲审稿。

1.2  签订合同

投稿时,全体作者必须签订《林业经济问题》出版合同在线稿时,同意该合同,点击同意,即视为签署了该合同,不需再邮寄纸质版合同)。签订合同表明:作者不仅没有而且不再其他地方投稿,作品专有使用权归本刊所有;来稿一经接受刊登,未经本刊编辑部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作者同意作品发表后被各大数据库收录。

2  稿件处理

2.1  接收稿件

符合本刊要求的来稿,编辑部予以接收投稿,并按程序送审;来稿如不符合本刊要求,编辑部将先退请作者修改,合格后再送同行专家评审,最后由本刊编委会决定是否刊发。

2.2  审稿期限

稿件的审期(编辑初审、专家评审、编委复审、主编终审)为6个月自收到已签字的合同之日起5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说明稿件仍在审阅处理之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否则,违约。6个月仍然没有收到有关稿件处理的任何邮件,作者可另投他刊。稿件处理的流程、进度及结果全部对作者开放,作者均可在线查阅。

2.3  删减加工

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必要的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删节等,如有不同意对来稿进行加工、修改、删节的,请在来稿时声明。

2.4  补充修改

作者必须按照编辑提供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并把修改稿添加到系统中。

2.4  修改期限

自编辑部发出修改通知之日起,逾2个月不回修改稿,视为作者违约。

2.5  撤稿

作者如需撤稿,请提出申请,缴纳相应的稿件审理费,并在相应的稿件处理环节上传缴费凭证,编辑部同意申请,结束稿件处理流程

在作者处理环节,如果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完成,系统自动判定作者违约,会将自动列入不诚信的黑名单,影响作者今后的在线投稿。

3  收费与稿酬

3.1  审稿费

审稿费收取标准:800元/篇;重审,每次按800元/篇收取重审费。

审稿费与版面费一同缴纳。

3.2  版面费

对通过专家审稿拟定刊用的稿件,须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版面费。版面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版面费标准为:

        第1~5版,400元/版;

        第6版600元;第7版900元;第8版1200元;第9版1500元;第10版1800元;以此类推。

        例如:文章共9版,版面费=(5×400)+600+900+1200+1500=6200元。

3.3  稿酬

期刊出版后按篇向作者支付稿酬(该稿酬包含了印刷版、光盘版、网络版的稿酬

3.4  样刊

      稿件刊登后,赠送当期样刊2册。